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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传奇是狗屎
funkerv 发表于 2007-12-26 21:41:54
2007年即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爱已成往事随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观看了Will Smith主演的I Am Legend。应该说,Will Smith之前主演的片子特别是科幻类的基本都不错,例如MIB 1和2、Wild Wild West、Independence day、I Robot等,其他片子例如Bad Boys 1和2、Enemy of the Stae和Hitch等也都较有观赏性。这一部新片出来,我本来是抱着很高的期望值的,没有料到,是一部挫的令人震撼叫人发指的大成本超烂片。
剧情非常俗套:自作聪明的人类研制了原以为能够治愈癌症的病毒,但三年后弥漫全球,而且是通过空气传染,人们都成了昼伏夜出的僵尸,因为见光死。军人Will Smith却含有某种抗体能不被感染,一个人和他的爱犬生活在纽约,他努力研究疫苗,还设计抓了一个僵尸来做实验,但是被僵尸头头全程目击,双方因此结下了梁子,后来僵尸头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导致Will Smith腿部受伤,爱犬受感染最后Will Smith不得不杀死它。爱犬死后,Will Smith生活失去了支柱,人整个崩溃了,夜里不再回到自己的堡垒一样的家,到街上杀僵尸去了,但是寡不敌众,就在僵尸头头正欲行凶之时,救兵到了............一个妇女和一个小孩。后来他们仨一起到Will Smith的堡垒之家,但是被僵尸跟踪,而且僵尸发起了凶猛的攻击,最后Will Smith意外的发现原以为试验失败的僵尸居然已经治愈了,在凶恶的众僵尸面前,他让妇女和小孩先走,英勇的拉响了手雷和僵尸们同归于尽。最后,妇女和小孩找到了幸存者大本营。剧终。
好,说意见:
1.片子设置Smith一人居住在纽约,这想法恐怕每人都有,要是我一个人居住在武汉,我先去银行拿很多很多钱,然后去超市拿很多很多吃的,再到商场拿.........
2.空旷的城市到处长满了野草,动物们四处乱跑,这场景倒也新鲜,但却一点也不觉得震撼。
3.导演为了让观众有深刻印象,无奈安排了一场Smith在航母上的战斗机机翼上打高尔夫球的戏。
4.片头Smith哥哥很彪的开快车追杀羚羊,但是居然一头都没撞到,这就算了,有这个可能。
5.很彪的Smith哥哥接下来用枪到处瞄羚羊打也没打到一头。
6.正当很彪的Smith哥哥好不容易瞄到一头羚羊(或鹿)正欲下手时,突然跳出一头母狮子来,还有公狮子和小狮子尾随,Smith哥哥人性光辉闪耀,不与动物们争食,华丽的走掉了。
7.空的只有一人的纽约,食物怎么获取和保存?总得有个保质期吧?
8.僵尸头头间歇性极度聪明和极度愚蠢。极度聪明的是把Smith哥哥常去的影碟店的假人换了个地方当诱饵,以Smith哥哥抓僵尸的方法整了Smith哥哥一把,后来还组织一堆僵尸合力弄倒电线杆砸Smith哥哥的车子;极度愚蠢的是自己不知道武装自己,不找枪用,不找防弹背心和头盔,最后还拼命冲向手持手雷的Smith哥哥送死。
10.僵尸基本上身赤裸,下穿牛仔裤,脑袋一根筋,还不知何故听从僵尸头头指挥。
11.妇女和小孩居然可以拿把小枪一路从马里兰到纽约,最后还能找到幸存者大本营。但是她们是怎么做到的?身为军人的、身手敏捷的Smith哥哥都没有做到,妇女和儿童居然做到了。
12.最后又是美国人民的好儿子Smith哥哥牺牲了自己,拯救了世界。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非常不值得一看的电影,剧情设置含糊且无力,电脑特效尚待加强,IMDB上的得分,我个人认为实在是偏高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观看了Will Smith主演的I Am Legend。应该说,Will Smith之前主演的片子特别是科幻类的基本都不错,例如MIB 1和2、Wild Wild West、Independence day、I Robot等,其他片子例如Bad Boys 1和2、Enemy of the Stae和Hitch等也都较有观赏性。这一部新片出来,我本来是抱着很高的期望值的,没有料到,是一部挫的令人震撼叫人发指的大成本超烂片。
剧情非常俗套:自作聪明的人类研制了原以为能够治愈癌症的病毒,但三年后弥漫全球,而且是通过空气传染,人们都成了昼伏夜出的僵尸,因为见光死。军人Will Smith却含有某种抗体能不被感染,一个人和他的爱犬生活在纽约,他努力研究疫苗,还设计抓了一个僵尸来做实验,但是被僵尸头头全程目击,双方因此结下了梁子,后来僵尸头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导致Will Smith腿部受伤,爱犬受感染最后Will Smith不得不杀死它。爱犬死后,Will Smith生活失去了支柱,人整个崩溃了,夜里不再回到自己的堡垒一样的家,到街上杀僵尸去了,但是寡不敌众,就在僵尸头头正欲行凶之时,救兵到了............一个妇女和一个小孩。后来他们仨一起到Will Smith的堡垒之家,但是被僵尸跟踪,而且僵尸发起了凶猛的攻击,最后Will Smith意外的发现原以为试验失败的僵尸居然已经治愈了,在凶恶的众僵尸面前,他让妇女和小孩先走,英勇的拉响了手雷和僵尸们同归于尽。最后,妇女和小孩找到了幸存者大本营。剧终。
好,说意见:
1.片子设置Smith一人居住在纽约,这想法恐怕每人都有,要是我一个人居住在武汉,我先去银行拿很多很多钱,然后去超市拿很多很多吃的,再到商场拿.........
2.空旷的城市到处长满了野草,动物们四处乱跑,这场景倒也新鲜,但却一点也不觉得震撼。
3.导演为了让观众有深刻印象,无奈安排了一场Smith在航母上的战斗机机翼上打高尔夫球的戏。
4.片头Smith哥哥很彪的开快车追杀羚羊,但是居然一头都没撞到,这就算了,有这个可能。
5.很彪的Smith哥哥接下来用枪到处瞄羚羊打也没打到一头。
6.正当很彪的Smith哥哥好不容易瞄到一头羚羊(或鹿)正欲下手时,突然跳出一头母狮子来,还有公狮子和小狮子尾随,Smith哥哥人性光辉闪耀,不与动物们争食,华丽的走掉了。
7.空的只有一人的纽约,食物怎么获取和保存?总得有个保质期吧?
8.僵尸头头间歇性极度聪明和极度愚蠢。极度聪明的是把Smith哥哥常去的影碟店的假人换了个地方当诱饵,以Smith哥哥抓僵尸的方法整了Smith哥哥一把,后来还组织一堆僵尸合力弄倒电线杆砸Smith哥哥的车子;极度愚蠢的是自己不知道武装自己,不找枪用,不找防弹背心和头盔,最后还拼命冲向手持手雷的Smith哥哥送死。
10.僵尸基本上身赤裸,下穿牛仔裤,脑袋一根筋,还不知何故听从僵尸头头指挥。
11.妇女和小孩居然可以拿把小枪一路从马里兰到纽约,最后还能找到幸存者大本营。但是她们是怎么做到的?身为军人的、身手敏捷的Smith哥哥都没有做到,妇女和儿童居然做到了。
12.最后又是美国人民的好儿子Smith哥哥牺牲了自己,拯救了世界。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非常不值得一看的电影,剧情设置含糊且无力,电脑特效尚待加强,IMDB上的得分,我个人认为实在是偏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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